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huán)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項目 第三方檢測招標公告
2017-08-03 來源:基建通 瀏覽次數(shù):工程編號 | 公告發(fā)布日期 | 2017-08-02 | |
招標聯(lián)系電話 | 020- 37860757 37860762 37860721 | 招標聯(lián)系人 | 黃志偉 張志超 叢偉 |
工程概況 | |||
工程名稱 | 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huán)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項目 第三方檢測招標公告 | ||
建設單位或招標代理 | 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 ||
工程類型 | 招標方式 | ||
公告說明 |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huán)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項目第三方檢測已由廣東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huán)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粵發(fā)改交通函〔 2016 〕4272號)、《廣東省發(fā)展改革委關于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huán)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初步設計的批復》(粵發(fā)改交通函〔 2016〕 5095號) 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項目資本金出資和銀行貸款,項目業(yè)主及招標人為廣東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就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huán)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項目第三方檢測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工程概況:
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huán)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項目從城際鐵路廣州南站(不含)引出,經番禺區(qū)、海珠區(qū)、天河區(qū)、白云區(qū),接入新塘經白云機場至廣州北城際鐵路竹料站(不含),線路全長 46.537 公里,設大石、科學中心、琶洲、金融城、智慧城、龍洞、大源及太和等 8 座車站。在竹料同步建設存車場及動車走行線等相關工程。項目批復總投資 248.68 億元,項目施工總工期 5 年。
2.2 標段劃分:
本項目劃分 2 個標段: 1. 專項檢測為 GFHDJC-1 標; 2. 見證取樣檢測為 GFHDJC-2 標。投標人可以同時就多個標段進行投標。
2.3 招標范圍:
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廣佛環(huán)線廣州南站至白云機場段項目 ( 不含由廣州地鐵公司代建的琶洲站及大里程端明挖段站前工程部分 ) 隧道、路基、橋梁、車站、原材料等鐵路工程質量第三方檢測,包括但不限于:
2.3.1 專項檢測( GFHDJC-1 標)
2.3.1.1 暗挖法隧道二襯 ( 含盾構管片 ) :地質雷達掃描。內容包括二襯砼缺陷、強度、厚度、背后密實度、鋼筋分布,盾構管片強度、鋼筋分布在管片廠抽取一定比例的管片進行檢測。
2.3.1.2 明挖法隧道和車站:地質雷達掃描。內容包括側墻和底板及頂板( U 型槽不含)強度、厚度、背后密實度、鋼筋分布。
2.3.1.3 路基及附屬工程:包括地基處理路基壓實系數(shù) (K) 、地基系數(shù)( K30 )。
2.3.1.4 路基擋護工程:強度、厚度、鋼筋保護層厚度。
2.3.1.5 抗滑樁:樁身完整性和砼回彈強度。
2.3.1.6 邊坡支護錨桿(索)工程:抗拔力。
2.3.1.7 橋梁、房屋和路基樁基相關檢測。
2.3.1.8 車站及隧道 U 型槽雨棚鋼結構焊縫和涂層厚度。
2.3.1.9 鋼結構梁(拱)焊縫和涂層厚度。
2.3.2 見證取樣檢測( GFHDJC-2 標)
2.3.2.1 鋼筋、水泥、粉煤灰、鋼鉸線、砼外加劑、防水板、止水帶等,按每個品種每線每年一次全項目檢測。
2.3.2.2 鋼筋、水泥、粉煤灰、鋼鉸線、砼外加劑、防水板、止水帶、砂、石、錨具、鋼筋機械連接等,根據業(yè)主要求現(xiàn)場實施常規(guī)檢測。
2.4 檢測工期:合同簽訂至項目完工。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投標人應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法人。
3.2 資質要求:
同時具有①有效的工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資質證書,檢測范圍應涵蓋本次招標內容( GFHDJC -1 標:地基基礎工程檢測、主體結構工程現(xiàn)場檢測和鋼結構工程檢測; GFHDJC -2 標:見證取樣檢測),以及②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頒發(fā)的 CMA 計量認證證書( CMA 認證范圍應涵蓋本標段所有檢測內容)。
3.3 業(yè)績要求:
投標人近三年(2014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具有高速鐵路或鐵路客運專線或城際或城市軌道交通或類似國家大中型項目第三方檢測業(yè)績( GFHDJC-1 標: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鋼結構工程等; GFHDJC-2 標:見證取樣),提供合同協(xié)議書和檢測項目清單復印件,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
3.4 信譽要求:
① 投標人應遵守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近三年(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沒有受到國家行政主管部門予以行政處罰或禁入的記錄,在承擔檢測工程中未出現(xiàn)過重大安全事故和不良記錄,沒有發(fā)生訴訟或仲裁事件。
②投標人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
3.5 行賄犯罪情況:投標人及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之日起前 1 年內無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認定的行賄犯罪記錄。
3.6 財務狀況:財務狀況良好,投標人近三年(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年平均主營業(yè)務收入不少于 500萬元。
3.7 投標人不得與所投標段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有隸屬關系或者其他利害關系。
3.8 中標人不得參與同一標段施工、監(jiān)理單位委托的第三方檢測項目。
3.9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請投標人于 2017 年 8 月 3 日至 2017 年 8 月 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 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 333 號一樓)持加蓋公章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含附表)復印件、《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原件(申請表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下載,一式兩份。申請表應加蓋單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簽章)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報名資料按標段分別提交。
4.2 招標文件每套售價 500 元人民幣 / 標段,售后不退。
5. 投標文件的遞交
5.1遞交投標文件的時間為2017年 8 月29 日 8 時 30 分至 2017 年 8 月 29 日 9 時 00 分,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17 年 8 月 29 日 9 時 00 分,地點為廣州市天河區(qū)天潤路 333 號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 11 開標室
5.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 )、廣東招標投標監(jiān)管網( www.gdzbtb.gov.cn )、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 www.gzggzy.cn )及民營經濟報上發(fā)布。如有變化,招標人將通過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發(fā)布通知。
7. 其他說明
7.1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7.2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的,向招標人廣東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書面提出。
7.3 投標人報名前應辦理好企業(yè)信息登記,辦理方法詳見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
7.4 本項目要求投標人不屬于失信被執(zhí)行人,是以投標截止日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詢結果作為評標時的判斷依據。
8. 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廣東珠三角城際軌道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海珠區(qū)閱江中路688號保利國際廣場北塔 14 樓
郵編:510308
聯(lián)系人:楊曉帆 毛越琴
電話:020- 61355145 61355155
傳真:020- 61355221
招標代理機構:國義招標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26號 7 樓
郵編:510080
聯(lián)系人:黃志偉 張志超 叢 偉
電話:020- 37860757 37860762 37860721
傳真:020- 37658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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