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恒鐵路關于子公司支付欠款的公告
2011-08-12 來源:證券時報 作者:佚名羅岑鐵路項目于2006年12月開工以來,中鐵(羅定岑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鐵羅岑”)原控股股東深圳市中技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中技”)及深圳中技控制單位廣東羅定中技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從2006年至2009年10月非公開發(fā)行募集資金投入使用前累計墊付羅岑鐵路建設工程及往來款項6379.19萬元,其中深圳市中技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分4筆)凈墊付2449.66萬元, 廣東羅定中技鐵路集團有限公司(分30筆)凈墊付3929.53萬元;2009年12月2日新增墊付資金30萬元,2010年3月31日新增墊付資金8.5萬元,均在中鐵羅岑其他應付款項下進行核算,并按企業(yè)會計準則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賬務處理及列報。本公司收購中鐵羅岑時,及本公司在歷年的年報披露中按規(guī)定進行了披露。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國富浩華會計師事務所于2011年7月20日出具的《關于中鐵(羅定岑溪)鐵路有限責任公司之控股股東、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等其他單位為羅岑鐵路項目墊付工程款及其募集資金存放與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國浩贛專審字【2011】0010號)(以下簡稱《專項報告》)。
根據(jù)《專項報告》(國浩贛專審字【2011】0010號),中鐵羅岑原控股股東、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等其他單位為羅岑鐵路項目墊付工程款情況如下:
(一)羅岑鐵路項目2008年開工至非公開發(fā)行募集資金投入使用前,中鐵羅岑原控股股東、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等其他單位墊付工程款等情況
羅岑鐵路項目2008年開工至非公開發(fā)行募集資金投入使用前(2009年10月31日),中鐵羅岑原控股股東、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等其他單位墊付工程往來款凈額為63,791,881.04元,其中:
1、中鐵羅岑原控股股東及其控制單位墊付工程往來款明細
單位:元
2、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等其他單位墊付工程款
羅岑鐵路項目2008年開工至非公開發(fā)行募集資金投入使用前,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等其他單位未墊付工程款。
(二)羅岑鐵路項目非公開發(fā)行募集資金投入使用后至今,國恒鐵路、中鐵羅岑原控股股東、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等其他單位支付工程款及墊付工程款等財務收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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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岑鐵路項目非公開發(fā)行募集資金投入使用后至今(2011年6月30日),國恒鐵路、中鐵羅岑原控股股東、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等其他單位支付工程款及墊付工程款385,000.00元,累計歸還前期墊款62,780,262.16元,期末支付工程款及墊付工程款凈額1,396,618.88元,明細如下:
1、原公司控股股東及其控制單位墊付工程款明細
單位:元
2、國恒鐵路、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墊付工程款
羅岑鐵路項目非公開發(fā)行募集資金投入使用后至今(2011年6月30日),國恒鐵路、施工單位及材料供應商等其他單位未墊付工程款。
本公司收購中鐵羅岑后,中鐵羅岑接受國恒鐵路的付款指令,已用自有資金(分14筆)支付原股東前期墊支工程及往來款項凈額6278.02萬元,截止2011年6月底報告(未經(jīng)審計),目前尚欠原股東139.66萬元,其中深圳市中技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49.66萬元, 廣東羅定中技鐵路集團有限公司89.99萬元。
明細如下表:
中鐵羅岑應付深圳市中技實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款項明細
單位:元
中鐵羅岑應付廣東羅定中技鐵路集團有限公司款項明細
單位:元
公司董事會將根據(jù)支付羅岑鐵路項目工程欠款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提醒廣大投資者注意。
特此公告。
天津國恒鐵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