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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該打擊地鐵乞討?

2014-01-14 來源:南方都市報
本文摘要:  臨近春節(jié),深圳地鐵內(nèi)的乞討現(xiàn)象有所增加。不少市民反映在地鐵上頻繁遇到帶孩子下跪乞討的婦女。針對此現(xiàn)象,深圳運營管理辦公室表示,...
  臨近春節(jié),深圳地鐵內(nèi)的乞討現(xiàn)象有所增加。不少市民反映在地鐵上頻繁遇到帶孩子下跪乞討的婦女。針對此現(xiàn)象,深圳運營管理辦公室表示,將“積極引導市民乘客不濫用同情心,使乞討人員無利可圖,從而不再到地鐵乞討。”同時,地鐵執(zhí)法隊將主動協(xié)調(diào)公安、民政和衛(wèi)生等相關部門開展轄區(qū)的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昨日《南方都市報》)。
 
  可以做得更完善
 
  地鐵車站客流密集,站內(nèi)和地鐵車廂空間較為封閉,行乞者選擇這類場所乞討,可以傳遞給地鐵乘客更大的道德壓力,迫使其中部分乘客掏錢。這樣一種道德脅迫式的行為,并非無懈可擊,地鐵運營企業(yè)同樣可以借助站內(nèi)各類展示平臺(如廣告展板、電視、廣播等),引導市民認清騙局、不濫用同情心。
 
  但要讓宣傳引導發(fā)揮最佳效果,仍有賴于針對困難群體的救助政策進一步改進。在現(xiàn)有的乞討人員救助政策框架內(nèi),受助對象可以獲得基本的衣食、住宿供給,但要以服從管制為前提,并且仍無法自食其力,一旦離開救助站點,幾乎必然回歸乞討。這也是為什么許多乞討人員不愿進入救助站求助的原因。民政、社會保障等部門不妨研究如何在救助期,因地制宜對有勞動能力的受助對象開展職業(yè)技能的培養(yǎng),幫助其重新自食其力。唯有如此,才能讓救助對于乞討人員變得具有吸引力。
 
  至于一些婦女將自家孩子帶至地鐵車廂等公共場所,讓孩子以雙膝下跪的方式向乘客乞討,不僅影響了地鐵運營秩序,對乘客造成了困擾,更嚴重影響了未成年人(包括乞討的孩子,及在場目睹的孩子)的身心健康。有關部門應當針對這類具體情況出臺強制救助政策,確保孩子獲得良好的成長環(huán)境?!         ∴嵱宕?/div>
 
  有點矯枉過正了
 
  乞討人員的產(chǎn)生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一個乞討人員的產(chǎn)生,也許都包含著背后一個家庭的重負。理解乞討人員產(chǎn)生的復雜性,甄別乞討人員的乞討行為,是管理者、特別是救助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zhì)。前段時間,許多城市熱衷于設立“禁討區(qū)”,其實是把乞討問題簡單化的做法。“凈化地鐵”的行動,本質(zhì)上也并無不同。
 
  職業(yè)乞丐、非法行乞究竟怎么界定?在熱鬧、人流量大的地段進行乞討,是乞討人員正常的“經(jīng)濟理性”,只要他們不擾亂正常秩序、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管理者及市民大可不必視其為異端。有市民給幾個錢,讓他們能夠生存下去,也并非不可接受之事。說明這個城市的市民有悲憫同情之心,人文氛圍很濃,容得下乞討者。
 
  《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國家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救助流浪乞討人員。”這其實已經(jīng)明白地表達了對市民表達善心的支持,市民給乞討人員施舍,其實就是“個人救助”的一種形式。以“濫用”為名讓市民勿“同情”乞討者,其實是和救助之意相悖的,是對社會積善的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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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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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481期
出刊日期:(2014 07 08)
出刊周期:每周
 
 
 
 

是否該打擊地鐵乞討?

南方都市報

  臨近春節(jié),深圳地鐵內(nèi)的乞討現(xiàn)象有所增加。不少市民反映在地鐵上頻繁遇到帶孩子下跪乞討的婦女。針對此現(xiàn)象,深圳運營管理辦公室表示,將“積極引導市民乘客不濫用同情心,使乞討人員無利可圖,從而不再到地鐵乞討。”同時,地鐵執(zhí)法隊將主動協(xié)調(diào)公安、民政和衛(wèi)生等相關部門開展轄區(qū)的乞討人員救助工作(昨日《南方都市報》)。
 
  可以做得更完善
 
  地鐵車站客流密集,站內(nèi)和地鐵車廂空間較為封閉,行乞者選擇這類場所乞討,可以傳遞給地鐵乘客更大的道德壓力,迫使其中部分乘客掏錢。這樣一種道德脅迫式的行為,并非無懈可擊,地鐵運營企業(yè)同樣可以借助站內(nèi)各類展示平臺(如廣告展板、電視、廣播等),引導市民認清騙局、不濫用同情心。
 
  但要讓宣傳引導發(fā)揮最佳效果,仍有賴于針對困難群體的救助政策進一步改進。在現(xiàn)有的乞討人員救助政策框架內(nèi),受助對象可以獲得基本的衣食、住宿供給,但要以服從管制為前提,并且仍無法自食其力,一旦離開救助站點,幾乎必然回歸乞討。這也是為什么許多乞討人員不愿進入救助站求助的原因。民政、社會保障等部門不妨研究如何在救助期,因地制宜對有勞動能力的受助對象開展職業(yè)技能的培養(yǎng),幫助其重新自食其力。唯有如此,才能讓救助對于乞討人員變得具有吸引力。
 
  至于一些婦女將自家孩子帶至地鐵車廂等公共場所,讓孩子以雙膝下跪的方式向乘客乞討,不僅影響了地鐵運營秩序,對乘客造成了困擾,更嚴重影響了未成年人(包括乞討的孩子,及在場目睹的孩子)的身心健康。有關部門應當針對這類具體情況出臺強制救助政策,確保孩子獲得良好的成長環(huán)境?!         ∴嵱宕?/div>
 
  有點矯枉過正了
 
  乞討人員的產(chǎn)生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一個乞討人員的產(chǎn)生,也許都包含著背后一個家庭的重負。理解乞討人員產(chǎn)生的復雜性,甄別乞討人員的乞討行為,是管理者、特別是救助者應具備的基本素質(zhì)。前段時間,許多城市熱衷于設立“禁討區(qū)”,其實是把乞討問題簡單化的做法。“凈化地鐵”的行動,本質(zhì)上也并無不同。
 
  職業(yè)乞丐、非法行乞究竟怎么界定?在熱鬧、人流量大的地段進行乞討,是乞討人員正常的“經(jīng)濟理性”,只要他們不擾亂正常秩序、不違反法律規(guī)定,管理者及市民大可不必視其為異端。有市民給幾個錢,讓他們能夠生存下去,也并非不可接受之事。說明這個城市的市民有悲憫同情之心,人文氛圍很濃,容得下乞討者。
 
  《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國家鼓勵、支持社會組織和個人救助流浪乞討人員。”這其實已經(jīng)明白地表達了對市民表達善心的支持,市民給乞討人員施舍,其實就是“個人救助”的一種形式。以“濫用”為名讓市民勿“同情”乞討者,其實是和救助之意相悖的,是對社會積善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