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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物墜落致沈陽地鐵2號線故障1小時

2013-07-04 來源:華商晨報
本文摘要:3日,地鐵二線多次列車分別出現放站、堵車等不同情況的延誤,延誤最長時間達20多分鐘。
  3日,地鐵二線多次列車分別出現放站、堵車等不同情況的延誤,延誤最長時間達20多分鐘。
 
  “地鐵腫么了?”“只聽說修馬路堵車,地鐵咋還能堵車呢?”網友回憶,事故發(fā)生時正是上班早高峰,人流量非常大。乘客們隨著等待時間越來越長,情緒都很激動,沒人知道出現問題的詳細原因。
 
  地鐵堵車?乘客微博求解釋
 
  3日7時40分許,在地鐵二號線全運路站焦急等車的劉女士發(fā)微博稱,“今天怎么了?地鐵二號線居然在全運路放站,終點都被放站,求解釋!”
 
  劉女士回憶,之后大家等了20分鐘也沒有車來,他們從工作人員處得到的消息是,“一會來車,(大家)上去坐一站到白塔河路站下車。”
 
  乘客們在白塔河站下車后,工作人員又示意大家到馬路對面等車。
 
  而對于放站、倒車的原因,“現場工作人員解釋說是地鐵在展覽館堵車了。我就納悶地鐵咋還能堵車呢?”劉女士始終沒有從地鐵站的廣播中得到統(tǒng)一的、詳細的解釋。
 
  劉女士說,他們換乘的車原本是開往全運路方向的,“到白塔河站的時候,車上很多去全運路站的乘客被要求下了車,然后我們這些被安排倒車的乘客上了車,車輛反方向行駛往三臺子方向。”
 
  劉女士根據情況自己分析,或許是有故障發(fā)生在全運路和白塔河之間,“因為地鐵都繞開了這一段。”
 
  廣播只說前方線路繁忙。乘客陳先生回憶,“地鐵突然臨時停車了,不了解情況的乘客們隨著等待時間越來越長,情緒都很激動。”
 
  地鐵方遲來的回應引網友不滿
 
  3日9時20分許,也就是事發(fā)兩個小時后,沈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發(fā)出消息,內容如下:7月3日7:19,因外單位施工過程中異物墜落,導致二號線接觸網短路,造成供電故障。受此影響,二號線列車出現不同程度延誤,經過工作人員積極搶修,8:29,故障修復,對此給乘客朋友帶來的不便,沈陽地鐵深表歉意。
 
  該微博發(fā)布以后,有部分網友轉發(fā)、評論。但網友的態(tài)度明顯對地鐵方的這個解釋并不滿意。
 
  2011年8月3日沈陽地鐵1號線曾發(fā)生過一次事故導致暫停運營。有關部門表示,今后可能會給因地鐵原因造成延誤的乘客發(fā)致歉信、開遲到證明。但至今還沒有出臺相關方案。
 
  網友質疑:為什么這么輕易壞?
 
  網友“霸氣樂活圖圖”:請問是什么單位?在哪施的什么工?什么樣的異物墜落?落在什么地方?為什么接觸網這么輕易被破壞?我們花著錢,我們有權力知道詳請。本以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以后還敢坐么?
 
  不愛睡覺的獅子:事發(fā)當時就應該廣播循環(huán)播放事故原因并道歉,還應該免票、賠償。這才算有擔當,遲來的道歉有何用。
 
  胡_小樹:都遲到扣錢了。
 
  123溫度再設定:很抱歉我們不需要歉意,我們需要遲到證明。
 
  8點鐘在遼寧中醫(yī)站等車的于先生表示,“地鐵既然出故障時間長達一個多小時,在這個時間內,應該有充裕的時間在站外作出提示,站外告知乘客地鐵故障可改乘別的交通工具。但是我沒有看見這樣的提醒。”
 
  而針對網友們的這些質疑,截至記者完稿時,地鐵方面沒有更多回應。
 
  律師:地鐵方應給乘客賠償
 
  遼寧華建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崇峰對此表示:乘客買票乘車,(與地鐵)雙方之間就存在約束合同。按照《合同法》規(guī)定,地鐵方有義務保證準點、安全、無故障。所以地鐵出現延誤,嚴格來講應該給乘客退票并給予賠償。
 
  “因為金額太小問題,可能很多乘客會主動忽略退票及賠償問題,但是地鐵方最起碼應該做到的是即時作出故障提示,并及時播報故障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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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物墜落致沈陽地鐵2號線故障1小時

華商晨報

  3日,地鐵二線多次列車分別出現放站、堵車等不同情況的延誤,延誤最長時間達20多分鐘。

 
  “地鐵腫么了?”“只聽說修馬路堵車,地鐵咋還能堵車呢?”網友回憶,事故發(fā)生時正是上班早高峰,人流量非常大。乘客們隨著等待時間越來越長,情緒都很激動,沒人知道出現問題的詳細原因。
 
  地鐵堵車?乘客微博求解釋
 
  3日7時40分許,在地鐵二號線全運路站焦急等車的劉女士發(fā)微博稱,“今天怎么了?地鐵二號線居然在全運路放站,終點都被放站,求解釋!”
 
  劉女士回憶,之后大家等了20分鐘也沒有車來,他們從工作人員處得到的消息是,“一會來車,(大家)上去坐一站到白塔河路站下車。”
 
  乘客們在白塔河站下車后,工作人員又示意大家到馬路對面等車。
 
  而對于放站、倒車的原因,“現場工作人員解釋說是地鐵在展覽館堵車了。我就納悶地鐵咋還能堵車呢?”劉女士始終沒有從地鐵站的廣播中得到統(tǒng)一的、詳細的解釋。
 
  劉女士說,他們換乘的車原本是開往全運路方向的,“到白塔河站的時候,車上很多去全運路站的乘客被要求下了車,然后我們這些被安排倒車的乘客上了車,車輛反方向行駛往三臺子方向。”
 
  劉女士根據情況自己分析,或許是有故障發(fā)生在全運路和白塔河之間,“因為地鐵都繞開了這一段。”
 
  廣播只說前方線路繁忙。乘客陳先生回憶,“地鐵突然臨時停車了,不了解情況的乘客們隨著等待時間越來越長,情緒都很激動。”
 
  地鐵方遲來的回應引網友不滿
 
  3日9時20分許,也就是事發(fā)兩個小時后,沈陽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官方微博發(fā)出消息,內容如下:7月3日7:19,因外單位施工過程中異物墜落,導致二號線接觸網短路,造成供電故障。受此影響,二號線列車出現不同程度延誤,經過工作人員積極搶修,8:29,故障修復,對此給乘客朋友帶來的不便,沈陽地鐵深表歉意。
 
  該微博發(fā)布以后,有部分網友轉發(fā)、評論。但網友的態(tài)度明顯對地鐵方的這個解釋并不滿意。
 
  2011年8月3日沈陽地鐵1號線曾發(fā)生過一次事故導致暫停運營。有關部門表示,今后可能會給因地鐵原因造成延誤的乘客發(fā)致歉信、開遲到證明。但至今還沒有出臺相關方案。
 
  網友質疑:為什么這么輕易壞?
 
  網友“霸氣樂活圖圖”:請問是什么單位?在哪施的什么工?什么樣的異物墜落?落在什么地方?為什么接觸網這么輕易被破壞?我們花著錢,我們有權力知道詳請。本以為是最安全的交通工具,以后還敢坐么?
 
  不愛睡覺的獅子:事發(fā)當時就應該廣播循環(huán)播放事故原因并道歉,還應該免票、賠償。這才算有擔當,遲來的道歉有何用。
 
  胡_小樹:都遲到扣錢了。
 
  123溫度再設定:很抱歉我們不需要歉意,我們需要遲到證明。
 
  8點鐘在遼寧中醫(yī)站等車的于先生表示,“地鐵既然出故障時間長達一個多小時,在這個時間內,應該有充裕的時間在站外作出提示,站外告知乘客地鐵故障可改乘別的交通工具。但是我沒有看見這樣的提醒。”
 
  而針對網友們的這些質疑,截至記者完稿時,地鐵方面沒有更多回應。
 
  律師:地鐵方應給乘客賠償
 
  遼寧華建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崇峰對此表示:乘客買票乘車,(與地鐵)雙方之間就存在約束合同。按照《合同法》規(guī)定,地鐵方有義務保證準點、安全、無故障。所以地鐵出現延誤,嚴格來講應該給乘客退票并給予賠償。
 
  “因為金額太小問題,可能很多乘客會主動忽略退票及賠償問題,但是地鐵方最起碼應該做到的是即時作出故障提示,并及時播報故障原因。”